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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林常识】编辑
2014年01月22日 11:36 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编辑的道德与修养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是规范职业认识、职业信念与职业行为习惯的一种道德要求。编辑人员从事编辑工作必须具备思想理论、知识、艺术、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条件与能力,并达到一定的水平,包括理论修养、专业与多种知识修养、语言文字修养等,这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认真学习、培养与锻炼。编辑的职务与职责中国为了加强对编辑人员的培养、考核与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其努力钻研业务,以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国家出版事业及人事管理机构于20世纪80年代出台了关于编辑人员业务职称的规定。

关键词:编辑人员;编辑工作;职业;整理;文化;道德;学术;收集;学习;修养

作者简介:

  使用物质文明设施与手段,组织、采录、收集、整理、纂修、审定各类精神产品及其他文献资料的工作。亦指以此类工作为职业的人员。

  简略史话 编辑之“编”,《说文解字》释为“次简也”。颜师古《汉书注》谓:“编,所以联次简也。”“辑与集同”。辑有聚集、收集之意。编辑之古义,即为顺其次第,编列简策。因古代书写材料以竹简、木牍为主,后又用缣帛。竹简与缣帛,合称为简素,连编数简谓之策,故称书籍为简策。“编辑”二字即从收集编连简策而来,后虽书写材料大有变化却沿用未改。

  中国的编辑工作古已有之,商代就已有人从事编辑整理简策的工作,但并非专事,主要由史官、卜筮官或乐师等古代社会的文化官员兼做。周王室亦然。中国的编辑事业同中国的学术文化一样源远流长,正是有了精妙的编辑活动,灿烂的学术文化才得以保存和发展。战国时代,先秦诸子百家的著作几乎皆为他们的数代弟子、亲属或仰慕者编成,这才是真正的编辑,对后来中国长期的封建政治与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司马迁《史记》中的十表八书,是编辑工作的结晶。刘向的《战国策》是根据《国策》、《国事》、《短长》、《事语》、《长书》、《修书》等不同本子,整理校订、精选汇集而成。南朝梁昭明太子萧统等人编辑的《文选》,对后世文学的发展产生很大影响。他酷爱陶潜诗文,编成《陶渊明集》。其后,李阳冰为李白编《草堂集》,李汉为韩愈编《昌黎先生集》,刘禹锡编《柳宗元文集》,元稹编《白香山集》,杜牧编《李贺集》,司马光等编《资治通鉴》,皆为编辑的传世精品。南宋以后至明代,雕版印刷盛行,书铺、书坊兴起,出现了受聘于书市坊铺、适应市场需要的编辑工作者,“编辑”又延伸指从事编辑工作的人。鸦片战争及太平天国时期,西方传教士或富贾来华办华文报刊,即有专职编辑工作者参与其中。真正的近代职业编辑,是在清末戊戌维新运动时及其后,方开始活跃于学术文化界,梁启超、谭嗣同、章太炎、蔡元培、张元济等人即为其中之代表。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文化活动的广泛展开,提供知识、传播信息、积累文化、交流思想的渠道多种多样,除书报刊、图画等出版物外,还有声频、视频、符号、图像等,因此编辑工作亦呈多样发展,有书报刊编辑、广播编辑、电视编辑、电子出版物编辑、网络媒体编辑等专业性的编辑。此外文献资料整理、编撰工作通报等也为编辑工作。现代编辑工作内容大大扩展,日渐复杂。

  编辑是生产思想产品的劳动者,他们辛勤劳动,在促进学术思想交流与争鸣,引导和推动各门学科的发展,向社会公众传播各学科知识等方面均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编辑的道德与修养 编辑人员的职业道德是规范职业认识、职业信念与职业行为习惯的一种道德要求。要求编辑人员正确认识编辑职业,努力具备基本的职业素养,自觉接受职业道德的约束,不断培养遵守编辑道德的责任心。不同时代、不同社会制度,编辑道德的内容与特点也不相同。在社会主义中国,编辑人员是思想文化战线上的战士,负有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传播真理与知识、积累文化并发现人才的重要责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出版方针是编辑道德的集中表现。工作认真细致、谦虚谨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也是编辑人员需要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

  编辑人员从事编辑工作必须具备思想理论、知识、艺术、技术等方面的基础条件与能力,并达到一定的水平,包括理论修养、专业与多种知识修养、语言文字修养等,这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认真学习、培养与锻炼。做好编辑工作,要有较宽的知识面,“一专多能”或“略专多能”可谓“最佳”。编辑应学习本门学科的知识,也应学习几门基础知识:①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精神实质,以确立科学的观察问题的方法;学习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在现阶段的方针政策,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②学习中外历史、地理、艺术以及自然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③了解中外政治、经济、学术以及社会发展的基本信息。④学习语法、修辞、逻辑、外语及使用工具书方面的技能,力争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⑤具备有关校对、装帧设计、排版印刷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编辑的职务与职责 中国为了加强对编辑人员的培养、考核与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鼓励其努力钻研业务,以促进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和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发展,国家出版事业及人事管理机构于20世纪80年代出台了关于编辑人员业务职称的规定。将编辑职称分为编审、副编审(均为高级),编辑(中级),助理编辑(初级)四级。确定和晋升编辑人员的职称依据的是其工作业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学历和从事编辑工作的经历等。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有时又称为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这四级职务均有其各自不同的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

  国外出版机构中,编辑人员粗分为高级编辑、文字编辑和技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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