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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一个人生存的基础,作为生存手段和发展需要,人们通过劳动养活自己,创造财富,并在劳动中不断提升和发展自我,在劳动中获得愉悦感。劳动对人的意义重大,现实生活中人们要热爱劳动,积极劳动,用自己的劳动创造美好未来。
一、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和内在需要
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一种生命活动、生产生活。和动物无意识的本能活动相比,自由有意识的活动是劳动的特质,人在一定的目的和计划之下开展活动,具有自觉性、自主性和自为性。马克思曾指出,人将自己的劳动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是有意识的活动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人成为类存在物,有意识的存在物。从生活本身出发,劳动表现为生活的手段,在更高层次的需求方面,人应该在劳动中实现自我,发展自我。
人们通过自己自由有意识的劳动创造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马克思认为,人的劳动是为了生存,为了得到生活资料 ,但又不仅限于此,人在劳动中肯定了自己的个人生命,从而也就肯定了自己的个性特点。人们通过劳动产出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满足自己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通过需要的不断满足和不断升级来强健身心,提高整体素质。劳动就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需要的一种积极体现,是人的需要的现实出发点和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即在改变客观物质世界的过程中也在改变人自身,通过劳动不断提升自我。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体力和脑力能力的机会,劳动是人完善自身、实现自我的途径和方式;劳动是人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当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随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劳动不仅是人的生存手段和发展手段,其本身已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人需要在劳动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从劳动中感受幸福和成就自我,劳动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体现。
劳动者的自我实现是一个递进的过程,首先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对自身劳动能力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我认可;继而在劳动关系中受到社会尊重,体验社会认可;最后在自我发展的需要中得到思想境界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向实现自由全面发展而迈进。
二、社会主义社会使人的自由自觉劳动成为现实
劳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并不是在任何社会制度中都可以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雇佣劳动生产方式,劳动者和自己所生产的劳动产品相分离,劳动产品转化为资本,演变为和劳动相对立、异己的存在。同时工人同自己的劳动过程、与他人的关系相异化,劳动仅仅是一种维持生存的手段。马克思指出,劳动对于工人成为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卓别林主演的电影《黄金时代》就曾生动形象地演绎了劳动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痛苦,工人面对不断运转的流水线只能简单重复进行既定动作,所有人的属性都成为他痛苦的根源,在这里,不存在自由自觉的劳动。而所有这些艰辛劳动和工作所得到的报酬也仅够工人谋生而已。
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了人们体面劳动并获取自己劳动成果的基本权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十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的基本制度,从根本上提供确保劳动者权利、地位和作用的社会环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基本经济制度而言,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保证了广大人民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保障了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在劳动过程中人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共享劳动创造的成果。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这些制度体系共同保障了劳动者的“体面劳动”,即劳动者有保障自身人格尊严的权利,有获得体面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机会的权利,有获得自己劳动成果的权利。
三、新时代劳动者要发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马克思曾说,如果劳动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加财富,那么他是有害的,财富、名利和荣誉都不是劳动者劳动的最终目的。作为新时代的劳动者,乐于奉献是应有的优秀品质,内在包含着维护国家利益和创造幸福生活的多重含义。
新时代的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是反映社会主义劳动者意愿、符合社会和时代发展需要的精神品格。“幸福感”和“获得感”来源于劳动过程的付出与劳动结果的获得。通过劳动赢得尊重、自信和成就感,在参与社会主义劳动的过程中既创造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财富,也升华了个人精神境界。树立以劳动为荣的思想,提升自己的劳动热情、劳动质量和劳动数量,在创造财富的劳动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生存手段和发展需要的辩证统一。积极回应时代发展所需,不断拓展和提高知识劳动、创新劳动、数字劳动等新型劳动的内涵,将创新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劳动内容和形式中,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实践中,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劳动理念,敬畏自然、保护自然,以合理劳动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开展生产劳动所要遵循的原则,保持人和自然的良性互动与动态平衡。增强危机意识,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实现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需要每一个社会主义劳动者埋头苦干、顽强拼搏。在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指引和号召下,社会主义劳动者们将以无限的劳动热情和创造力,提升社会整体生产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新时代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的百年传播、发展创新研究”(18BKS032)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