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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的“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实现机制
2014年12月08日 11:39 来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济南)2014年1期 作者:邹焕梅 崔桂田 字号

内容摘要:三)党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    越共认为,革命是人民的事业,人民是党的力量之源和执政之基,党要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为人民服务,依靠人民建党。所谓人民作主,主要是贯彻人民至上和人民主权原则,“在所有各级建立体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国家管理体制”,“有步骤地实现‘人民了解、人民讨论、人民动手、人民检查’和‘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由人民决定’的口号”。此外,越共还将“尊重人民、接近人民、了解人民、向人民学习、对人民负责任”和“听人民说、说人民听、让人民信”的群众路线制度化,规定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每个月派政治局委员到地方检查工作,事先不通知,直接同群众接触,以掌握真实情况。

关键词:越南;公民权;保障;人权;革新;宪法;人民主体;意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万盾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邹焕梅,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济南 250100;崔桂田,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济南 250100

  内容提要:越共“人民主体”思想的基本点包括:人民是主,人民当主;人是发展战略的中心,同时是发展的主体;党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党和国家的任何政策都要包含人民的意见等。本文从五个方面分析了越共“人民主体”思想的实现机制,即党领导、人民作主、国家管理的领导机制;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全民参与讨论和征求意见的机制;各种形式的直接民主制和代表民主制;人权和公民权维护与保障的法制化建设;富民减贫的长效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关 键 词:人民主体思想/实现机制/共产党/越南

 

  越南共产党的“人民主体”思想,是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党建理论基石和治国核心理念,其实质是:社会主义是人民的事业,党“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要尊重和保证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革新开放以来,越共不仅在理论上赋予了“人民主体”思想新的内涵和时代气息,而且更注重通过制度构建和体制创新,把过去往往停留在理论和口号上的“人民主体”落到实处,使人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越共关于“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实现机制的探索,对当代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有着重要启示。

  一、越共“人民主体”思想的基本观点及其发展

  越共向来重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胡志明创建越共时就提出“民为贵”思想,1986年党的六大提出“以民为本”,党的十大提出“以人的发展为目标”,党的十一大提出“人是发展战略的中心,同时是发展的主体”,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人民主体”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是主,人民当主

  越共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主体,要坚持和贯彻“人民是主、人民当主”的原则和精神。越共创始人胡志明早就指出:“我国是民主的国家。所有的利益都属于人民,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革新建设的事业是人民的责任,抗战建国事业是人民的任务。从乡级到中央的政权都由人民选出,从乡到中央的社会团体都由人民组织。总而言之,一切权力和力量都在于人民。”①革新开放以来,越共不断丰富和发展胡志明关于“人民主权”的思想。1986年党的六大指出:“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革命是群众的事业’这条经验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革命实践证明,哪里的劳动人民具有当家作主的意识并真正实现当家作主,哪里就会出现革命运动。把这条经验运用到新的革命阶段,我党把社会主义集体当家作主看成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并使它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体现出来”②。2001年宪法修正案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为人民所有、产生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联盟为基础,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006年党的十大政治报告指出:“革命事业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权力属于人民”,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运行机制,确保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③。2011年党的十一大通过的《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再次强调:“革命事业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人民是缔造历史胜利的主人”,“越南是属于人民、来自人民、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国家所有权力属于人民”④。2012年9月,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就1992年《宪法》修改的意义强调,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最高主体,所有国家权力属于在越共领导下以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组成的联盟为基础的人民;人民以通过国会、地方人大及国家其他机构等的直接民主及代表民主的形式来行使国家权力。2013年11月,国会通过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由人民作主;所有权利属于人民”⑤。2014年1月,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接受越南《人民报》记者专访时强调,党自成立以来就认为,革命是人民的事业,人民是历史的缔造者;百姓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没有什么比人民更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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