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年龄线的前移,对适应幼儿认知规律、改进公民道德教育方式、培养幼儿自觉的亲社会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浸入式教育是适应幼儿认知规律的公民道德教育方法。
关键词:公民道德教育;幼儿教育;隐性教育;寓教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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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任务,为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指明方向。公民道德教育“从娃娃抓起”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因此,在遵循公民道德教育规律和幼儿认知规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工作,是当前幼儿教育中需要通过浸入式教育渗透的内容。公民道德意识是由认知亚系统和情感亚系统构成的复杂体系,随着个体认知的深化,儿童对道德的认识会从具体形态到象征形态,最后上升到抽象形态。与之相关,公民道德教育也会经历由情境性到理性再到信念性的跃迁。因此,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年龄线的前移,对适应幼儿认知规律、改进公民道德教育方式、培养幼儿自觉的亲社会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浸入式教育是适应幼儿认知规律的公民道德教育方法。
隐性教育是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主战场
隐性教育战场,不仅是突破公民道德教育方式创新的关键,也是遵循幼儿认知规律的核心。减少说教内容,在游戏、故事和体验中,让幼儿潜移默化感悟和体会到自己应该遵守的社会规则,让幼儿领略和感受国家和社会的爱护,才能够将幼儿的公民道德教育记忆深埋于心。
启蒙教育是基于幼儿认知特点的教育,幼儿公民道德教育也是如此。首先,显性灌输式的教育方式只能让幼儿停留在对爱国主义、公序良俗、道德品质、法制知识的了解层面,并未真正将公民道德教育内容内化于心,大大降低了幼儿公民道德教育成效的牢靠性。隐性教育,通过为幼儿打造情境式教育环境,利用生动的教育方式,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完成由接受理性知识到内化为信念的转变,既能引导其遵守一定的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同时也有利于使其真正相信教育内容的合理性。其次,个性意识对其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公民道德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幼儿成为“社会人”,同时还要培养其在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的过程中的个性,保障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灌输式的教育方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幼儿的自由发展,不利于个体创造性的发挥。因此,必须充分适应儿童的成长特点,以儿童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公民道德教育。
从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来看,隐性教育的开展要以战略性思维和精心设计展开。第一,要转变教育者教育理念。家长和幼儿园教师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眼光更多地转向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和发展。在此基础上的家校合作应注重以隐性教育方式对幼儿进行一致的、长久持续的渗透。第二,充分挖掘幼儿隐性公民道德教育资源。家庭及幼儿园园区环境设计、课外活动,甚至是课堂教学的过程都是开展幼儿隐性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资源。在班级装饰、校园标语以及课堂故事题材的选择上,都可以向有利于公民道德教育内容传递的方向上靠拢,依托多元化载体,在无声中传递“正能量”和“正三观”。第三,发挥情感传递在隐性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师幼互动的质量直接影响幼儿的社会性和个性。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真诚的情感沟通,同样承载着公民道德教育内容,是隐性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在开展教育活动时,教育者与幼儿之间应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以自身良好的品质和素质引发幼儿情感上的共鸣。幼儿的生活和学习离不开所有养育者和社会其他成员的共同参与,要发挥好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公民道德教育环境。
寓教于乐是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主渠道
幼儿注意力集中时间短、理解能力不够,需要使用有效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成为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鲜明特征。同时,寓教于乐也对整体教育方案、课程设计和教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就是“玩”,“玩”就是“学”,游戏是幼儿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方式。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同样要依托游戏、活动的形式,将“育”“学”“玩”相融合,寓教于乐。
首先,做好幼儿的活动设计。《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户外活动时间一天不能少于两个小时。幼儿园的课间休息一般为30分钟,下午应有专门的游戏时间。”充分保障幼儿游戏活动时间,是寓教于乐的前提基础。同时,要达到教育的真正目的,教育者必须做好同教育目标相匹配的游戏设计,在活动前后及开展过程中,通过设计不同的游戏环节,达成相应的教育任务。例如,通过引导幼儿在活动中互帮互助,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等等。
其次,重视幼儿的浸入式体验。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内容,尤其是涉及情感价值部分,不是教的结果,而主要通过在生活和活动中的体验和感受得来。幼儿是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主体,将公民道德教育与“玩”相结合,寓公民道德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必须重视幼儿的主体地位,让幼儿在亲身参与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有所感受、有所体验。游戏对儿童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幼儿沉浸在游戏中时,更易于获得独特的自我感受,并将感知到的外界对个人的反馈,包括教师传递的价值观念、学习到的行为规范等吸收内化。通过幼儿浸入式体验,让学生感知“乐”,在“乐”的过程中收获“教”的价值。
信念养成是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主心骨
培养幼儿亲社会行为动机,关键在于幼儿道德信念的养成。开展隐性教育,寓教于乐,都是实现公民道德教育由情境性到理性再到信念性跃迁的重要方式,最终目的在于挺起儿童道德、爱国、法治的主心骨。信念是人们在一定认识的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坚定的信念对个体具有深远持久的导向作用。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工作不仅要培养其对道德标准的依从的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还要为道德标准的正当性赋予信念,促进儿童信念的形成。外化于行,内化于心,二者以互相强化的方式共同推进幼儿道德素质的提升。
首先,应增进幼儿对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认知。对幼儿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核心在于引导其区分真善美与假恶丑,了解何可为及何不可为,在思想上、行为上同公民道德教育目标达成一致,即在认知层面上了解和在行为层面上遵守。这个过程一般会经过由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的转变。在他律道德阶段,塑造儿童意图、情感和习惯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明令禁止、奖惩激励的方式,对儿童的实际生活进行直接干预。面对欲望不受约束的幼儿,幼儿公民道德教育者不可避免要以“要求”的形式明确告知受教育者对象行为界限,在反复管制下,幼儿通常会学会自我管控。为加快幼儿自我行为调节能力的养成,在公民道德教育过程中,通常可以建立奖惩制度,通过奖励儿童正向的思想态度和良好的行为,建立儿童与积极情感之间的联系。通过惩罚违规行为,不断减少儿童的负面倾向。另一类是通过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间接干预。为幼儿塑造具有遵守道德标准、爱国意识强烈等特征的正面典型。模仿是儿童学习的基本方式之一。一个好的榜样能够传递出正向的价值观念、规范的行为方式。在持续的交往中,幼儿会受到这种态度、情感、行为的感染和熏陶,受到同化。在惩罚不正当行为时,我们也会为儿童做出对反面典型反应的示范,通过模仿我们对正面典型或反面典型的反应,儿童会变得更加倾向于表达对正当行为的认可及对不正当行为的不赞同。
其次,要引导幼儿对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正当性进行探究。在增进儿童对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认知后,幼儿往往出于追求奖励、避免惩罚的惯性,暂时表现出与公民道德教育目标达成相一致的认知和行为。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时期采用明令禁止、奖惩激励等方式产生的效力逐渐下降,因此,只有为幼儿认知层面上的了解和行动层面上的遵守提供牢固的信念支撑,才能保障其长时间保持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此时,就需要引导幼儿对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正当性进行探究,让幼儿认识到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合理性,促使其信念的养成,在移情效应下,由他律到自律,自主自觉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在幼儿对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正当性进行探究的过程中,教育者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一方面,不可避免采用说服的手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告知、阐述或解释有关道德、社会、国家等领域的概念、理论;另一方面,也要为儿童提供机会让他们参与到探索中。通过发挥儿童的主体性,让他们自己了解、感受事物的状况。公民道德教育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需要充分结合说服和亲身参与两种方式,充分发挥教育者及幼儿的主导和主体作用,保障幼儿信念的养成。在这个过程中,隐性教育和寓教于乐也是重要手段。
适应时代要求,幼儿公民道德教育要提升至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目标分阶段落实,将公民道德教育目标分阶段划分,适应公民道德教育规律以及幼儿认知规律,通过隐性教育、寓教于乐等方式,培养幼儿对公民道德教育在爱国、道德、法治等方面的坚定信念,做好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启蒙工作,这是维护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关系我国公民道德教育工作全局的重要事业。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新时代‘幼有所育’的历史智慧:来自山东革命根据地的启示”(19CDCJ10)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