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反腐倡廉
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纪实
2018年03月22日 13: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朱基钗 姜洁 字号
关键词:反腐败;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内容摘要:

关键词:反腐败;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作者简介:

  这一刻,必将铭刻在中国反腐败工作的历史进程中——

  “通过!”

  3月20日9时06分,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热烈的掌声在万人大礼堂响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由此,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新的篇章。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实践发展所需 党心民心所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监察立法工作高度重视

  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实践发展所需,是党心民心所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雷霆万钧之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

  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国家监察全覆盖。

  在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的同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着眼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作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要求修改行政监察法。

作者简介

姓名:朱基钗 姜洁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