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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蓝图绘到底 ——德国空间规划的成功经验
2015年08月27日 01:4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郑寰 字号

内容摘要: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去年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旨在强化市县一级规划的管控效力,为改革规划体系做出了重要探索。

关键词:空间规划;蓝图;规划;德国;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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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反映,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在顶层设计、科学统筹、协调控制等方面的现代化水平。然而,我国空间规划的法律体系仍不健全,存在“自成体系”“规划打架”“衔接不畅”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去年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了“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旨在强化市县一级规划的管控效力,为改革规划体系做出了重要探索。总体来看,重构国土空间规划,就是要通过顶层设计,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但是,知易而行难。要使复杂的规划体系高效运转起来,对执政者的治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德国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

  众所周知,德国的空间规划法制体系较为成熟,是大量空间规划的理论、方法和法律的发源地。尤其是,德国的空间治理和管控能力令人瞩目,可为我国完善国土规划体系提供有益借鉴。德国通过有序的空间规划,将政府调控应用于分权化、自治化、市场化的制度环境,有效解决了“多规融合”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德国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前提是合理的权责分配

  德国的空间规划建立了权责合理分配的机制,有效地避免了“一刀切”和“执行难”的问题。目前,德国共有16个联邦州,439个行政区,12000多个市镇。规划体系依次共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联邦规划、州规划、区域规划、市镇规划。按照1945年的《基本法》规定,联邦对于空间规划有框架立法权。因此,在空间规划上,德国联邦政府权力相对有限,具有法律效力的空间规划权主要落在州和市镇这两级。由于缺乏强制性,联邦政府就必须与十六个联邦州的相关单位进行紧密合作,充分尊重地方的利益和需求,维护全国空间规划的秩序。在沟通协调上,由联邦交通、建筑和城市发展部牵头召集十六个州的空间发展部部长组成一个常设委员会,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事项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并且,德国在1965年出台了《空间规划法》,该法明确规范了联邦和各州制定空间规划的原则、目标和义务,提出了上下级规划相符的法定要求。如果联邦和州之间、不同规划之间就规划权属问题出现争议,则通过联邦宪法法院的法律解释来进行审核。这样,就以法治方式保证了“多规合一”的实现,使不同层次的多个规划组成了一个紧密的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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