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宣传教育;法治素养;法治信仰;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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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郑重提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普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方式方法呆板单一,受众兴趣不高;组织构架分散,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活动缺乏制度化、常态化,难以做到持续、持久……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在未来的法治宣传教育中,从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着眼,建议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认清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调整工作定位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以及产生的新矛盾、出现的新问题,都需要依靠法治加以解决,不只需要运用法律知识,更要依靠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精神。因此,树立全社会的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是未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应随之进行思路上的新调整、目标上的新定位。以前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现在则要在宣传法律法规、公民权利义务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法治精神,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内心真诚地拥护和信仰法律。在人民群众特别是“关键少数”中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逐步在整个社会中培育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工作重心从法律条文普及向法律素养提升的转变。
针对政府法治宣传教育骨干短缺现状,大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
目前,针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存在的自身资源不足等问题,要想在新形势下有所作为,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动员、吸纳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可以使用的社会资源主要有三类:一是各级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这些社会团体往往对政府的工作配合度较高,在维权、息访和法律援助等方面经验丰富,不失为基层法治宣传工作的依托力量。二是法学相关团体,如法学研究会和律师援助组织,他们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可兼顾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民间团体,诸如群众性文艺团体、行业文艺演出队等,他们通过排练演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治文艺节目,可以形象生动地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地培养群众的法治精神,提高其法治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