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切实加强观山湖区委党校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2014年选调教师工作。
关键词:区委党校;贵阳市;教师;体检;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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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观山湖区委党校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2014年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区委党校教师4名(中级职称)。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中共贵阳市观山湖区委党校2014年选调教师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贵州省范围内党校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2、贵州省范围内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以上从事政治类、经济类、历史类、法学类、社会类等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党校教师系列或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相应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具有高级职称,愿意低聘中级职称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1)近5年在市(地、州)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的人员;
(2)近3年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市(地、州)级及以上课题立项并结题的人员;
(3)在党校工作期间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备与选调职位相对应的人员身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8、符合职位一览表中设置的其他相关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