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法学学科内容知识划分的形成历史来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学领域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法律人为了更有效率地认识和组织法学知识而人为创造的。问题在于,我们现在不少法律人将法学学科内部的划分当成一种真理,或者视为一种封闭性的知识。甚至有人将其演变成了饭碗法学理论,认为教民法的人不能染指行政法,行政法教授也不能把手伸到民法领域。
关键词:行政法;民法;教育体制;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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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学科内容知识划分的形成历史来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学领域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法律人为了更有效率地认识和组织法学知识而人为创造的。这些领域的划分的确有助于形成各领域的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并有助于各领域学说的发展。问题在于,我们现在不少法律人将法学学科内部的划分当成一种真理,或者视为一种封闭性的知识。甚至有人将其演变成了饭碗法学理论,认为教民法的人不能染指行政法,行政法教授也不能把手伸到民法领域。这种现象已经严重阻碍了法学知识的发展,乃至整个法学教育体制的创新。(王利明/文据2019年9月3日《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