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出于主权和领土完整、战略安全、经济发展的考虑,中国政府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南海政策,除继续明确宣示主权,有针对性地反对相关国家侵犯中国南海权益的行径外,还着手加强对中国南海权益的安全、行政管辖,并对中国南海海域进行规模空前的科学考察活动。
关键词:南海;中国;政策;南沙群岛;中国政府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巧荣,法学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100009。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新中国成立后,针对一些国家侵犯中国南海权益的行为,中国政府多通过外交手段等予以抗议。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出于主权和领土完整、战略安全、经济发展的考虑,中国政府采取了较为积极的南海政策,除继续明确宣示主权,有针对性地反对相关国家侵犯中国南海权益的行径外,还着手加强对中国南海权益的安全、行政管辖,并对中国南海海域进行规模空前的科学考察活动。这一较为积极的政策对中国管理和维护南海权益产生了积极影响,但作为一项应急反应式的政策,这一时期中国的南海政策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中国政府采取较为积极的南海政策的原因
20世纪70年代,由于多种原因,中国政府在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方式上较为被动,80年代,中国政府采取了比较积极的南海政策,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主权方面
从20世纪70年代初起,菲律宾、越南等国家相继侵占我南海部分岛礁,掠夺我南海资源,使我南海主权面临严峻的挑战。进入80年代后,相关国家对我南海主权的侵犯行径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伺机扩大。近代中国百年屈辱史使中国人民对主权安全、领土完整问题非常敏感。改革开放后,中国人民开始满怀信心向现代化强国迈进,随着香港、澳门问题的解决,中国政府更加关注南海问题。
(二)战略方面
越南战争结束后,苏联利用美国在东南亚进行区域战略收缩的时机,开始在该区域及中国南海进行扩张。越南统一后,苏联通过利用中越间的一些摩擦和矛盾、支持越南的地区霸权主义政策、加大对越南的经济和军事援助等手段,使越南倒向苏联一边。 1978年11月,苏越签订了友好合作条约(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关系教研室苏联组编:《苏联条约选辑(1945~1979年)》,1980年,第144页。),苏联开始利用越南的金兰湾作为它的海军基地。[1]1979年2月8日,4艘苏联军舰驶向越南东南海岸的金兰湾,[2]该基地的使用对苏联的战略扩张有重大意义,它不仅使苏联海军的北太平洋基地从符拉迪沃斯托克向南大幅度延伸,其太平洋舰队的活动范围和灵活性大大增加,而且对中国的战略安全构成威胁,使中国有可能受到苏联的南北夹攻。因此,中国政府必须加强在南海的防御能力。
(三)经济方面
南海有丰富的生物、砂矿及油气资源,这些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陆上石油资源能够自给,但从80年代初起,以大庆油田为代表的主力油田开始相继进入高含水期,产量逐年下降,下降速度也逐年加快。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能源需求却在大幅度提升,能源短缺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对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成为中国政府解决能源问题的重要方法之一。早在60年代,我国就开始对南海的油气资源进行了调查和勘探,海洋地质工作者们通过科学缜密的探测、研究和论证,证实南海中多个盆地具有良好的油气远景。至80年代,据科学家估计,在南海将至少可以找到250个油气田,其中可能有12个大油气田,探明可采石油储量为20亿吨,天然气储量约为40000亿立方米。如果按可采储量的1倍推算,则南海石油的地质储量为40亿吨,天然气的地质储量为80000亿立方米。[3]如果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得到开发和利用,将对我国陆上油气资源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中苏关系的缓和,中国政府在南海的战略考虑更加侧重于经济安全。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4]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5]这样,中国4个经济特区(即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中的3个、3个沿海经济开放区中的2个、14个沿海开放港口城市中的2个濒临南海,因此,南海作为中国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通道,对于中国沿海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府管辖南海采取的措施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中国政府逐步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加强对南海的管理。
(一)对任何侵犯中国南海主权的行径进行抗议,并注重从历史和法理视角论证南海主权的合法性
这一时期,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在巩固其前期侵占我南海部分岛礁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侵占行径。1979年9月和1982年1月,越南外交部先后发表两个《白皮书》,宣称拥有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主权”,[6]企图为其占领我南海岛礁提供历史和法理依据,争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1987年,越南非法占领中国南沙群岛的柏礁岛。[7]1988年又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多个岛礁,越南海军还加紧在这些岛礁上构筑和加固军事设施,增派兵力和军事装备,企图长期霸占。[8] 1989年6~9月,越南又先后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蓬勃堡礁、万安滩、广雅滩。[9]菲律宾也试图使其侵占永久化。1983年5月15日,菲律宾国防部发表声明,称“卡拉延群岛不是南沙群岛的一部分”,菲律宾对其没有领土要求,但菲律宾“对卡拉延岛群却行使主权”,这是因为“菲律宾在那里定居的老百姓占据和开发了这个岛,菲律宾已获得了对这个岛的管辖权,而且这个岛上的菲律宾居民也要求得到菲律宾法律的保护”。(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八五”国家南沙考察专项中国科学院南沙综合科学考察队1996年,第98页。) 1987年 11月24日,菲律宾外交部副部长何塞·因格莱斯声称:“菲律宾人是根据谁发现岛屿,谁就有权在那里拓居的国际法原则”,于1971年占据了我南沙群岛的3个岛屿。他还说,目前菲律宾“有效地控制着卡拉延群岛(我南沙群岛)53个岛屿中的7个”。[10] 12月1日,菲律宾外交部部长劳尔·曼格拉普斯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的政府把卡拉延群岛(我南沙群岛)划为菲律宾的一个省。本届菲律宾政府对该群岛的领土要求是从旧政府那里延续而来的。”[11]1983年8月,马来西亚以演习为名出兵侵占了弹丸礁,1986年10月又侵占南海礁和光星仔礁。(空军司令部情报部编:《我国周边国家(地区)概况》,1993年,第1114页。)
中国政府对于越南侵犯我南海主权的行径给予了针锋相对的回应。对于越南《白皮书》中的错误论点,1980年1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布题为《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的文件,以确凿的史实记载和官方文件等证明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东沙群岛、中沙群岛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并通过对历史记载、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等的考证,证明“越南《白皮书》的论据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越南所说的黄沙群岛根本不是中国的西沙群岛,而只能是越南中部沿海的一些岛屿、沙洲”,驳斥了“越南当局妄图用指鹿为马的手法为其领土野心寻找依据”的行径。[12]针对 1982年11月12日越南发表关于越南领海基线的声明,11月28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声明:“越南政府宣称的所谓北部湾边界线是非法的、无效的,并再次重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此时期,中国政府对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两国的态度相对温和一些。1983年9月14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最近,位于我国南沙群岛的弹丸礁被外国军队非法侵占,有的国家相继对我国南沙群岛的某些岛、礁提出领土要求”,对此他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些地区的资源属于中国所有。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合法主权,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任何外国占据南沙群岛的岛屿以及在这些地区进行开发或其他活动都是非法的,不能允许的。”[14]







